接受患者提供的个人资料的场合
通常访问此主页时不需输入个人资料。但是在使用和访问医疗联合网络等网站时则需要提供个人资料。
关于个人资料的使用
对于患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在未经本人同意情况下决不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将患者的个人资料提供给第三者
对于患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决不委托或提供给第三者。但以下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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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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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院,警察局等公务机关接到基于法律基础的正式照会要求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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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有利于患者的原则,当接受我院委托的公司需要患者个人资料的情况下(但是,此类公司同样不可将患者个人资料用于上记之外的其他目的)。 |
关于将患者的个人资料公开,修正及销毁
对于提供的个人资料在得到患者本人所提出的以下要求的情况下将迅速作出对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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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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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更新或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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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同意使用其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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